記者從財政部網站獲悉,,為進一步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,財政部修訂了《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并于日前印發(fā),。
在資金分配和預算下達方面,,《辦法》明確,財政部按照獎補結合的原則,,主要根據縣級“三?!保ū;久裆?、保工資,、保運轉)等必要支出需求、省級財政調控努力程度,、財政管理績效及特殊因素等,采用因素法對省級財政分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,。根據縣級財政運行實際情況,,動態(tài)調整獎補資金比重等,加強對“三?!北U蠅毫^大地區(qū)的傾斜支持——關于中央財政給予傾斜支持的這一規(guī)定是新修訂《辦法》的新增內容,。
如何“補”?《辦法》明確,,對縣級“三?!钡缺匾С鲂枨螅Y合按財政困難程度,、“三?!敝С稣钾斄Ρ戎亍⑷丝诘葴y算的綜合系數予以補助,,并加強相關轉移支付的統(tǒng)籌銜接,。
如何“獎”?《辦法》明確,,對努力改善縣級財力均衡度,、提高縣級財政管理水平的地區(qū)予以獎勵。獎勵分為橫向,、縱向兩類,。按照各地縣級財力均衡度進行獎勵,重點獎勵均衡度較高的地區(qū);將各地年度間縣級財力均衡度進行縱向比較,,對改善的地區(qū)給予獎勵,。
此外,《辦法》還明確,,為落實黨中央,、國務院有關精神,對鞏固和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(xiāng)村振興有效銜接,、重大減收增支等特定區(qū)域或事項,,可通過定額補助等方式給予階段性支持。
與上一版相比,,新修訂的《辦法》在核定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的測算范圍和標準方面,,把“基本民生支出”放在了第一位,并在該項新增了“重點保障以人員或家庭作為直接補助對象的民生補貼類項目”等內容,。
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增強基層政府“?;久裆⒈9べY,、保運轉”(以下簡稱“三?!保┑哪芰ΓU匣鶎诱畬嵤┕补芾?、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以及落實黨中央,、國務院各項基本民生政策的基本財力需要,強化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(以下簡稱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)管理,,制定本辦法,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,是指中央財政設立,,主要用于激勵引導地方保障基層“三?!钡缺匾С鲂枨螅剟畹胤礁纳瓶h級財力均衡度,、加強縣級財政管理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,。
第二章 管理職責
第三條 財政部負責分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,全面掌握縣級財政運行情況,,客觀評價地方“三?!北U夏芰Α⑴Τ潭群凸ぷ鲗嵖?。
第四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按照“縣級為主,,市級幫扶,省級兜底”原則,,落實分級責任制,。
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健全本地區(qū)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,,完善獎補資金管理辦法,針對可能發(fā)生的“三?!憋L險事件做實應急處置預案,。
省市財政部門負責對下測算分配獎補資金,資金向基層困難地區(qū)傾斜,,提高縣級財力水平和均衡度,;動態(tài)監(jiān)測基層財政運行,確?!叭,!憋L險早發(fā)現、早報告,、早處置,;對困難縣區(qū)適當加大補助力度、給予資金調度支持,,切實落實兜底幫扶責任,。
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、安排和使用本地區(qū)獎補資金,,科學統(tǒng)籌自有財力和上級補助,,強化預算管理,有效保障“三?!敝С?;落實“三保”保障主體責任,,動態(tài)評估本地區(qū)“三保”運行情況,,對出現或預計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,,及時報告上級財政部門。
第三章 分配對象,、測算范圍和標準
第五條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分配對象是全國的縣,、自治縣、不設區(qū)的市(含地級市)和市轄區(qū),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設行政區(qū)劃的師市級單位,,不含無行政建制的開發(fā)區(qū)(以下簡稱縣)。
第六條 財政部依據縣級政府承擔的基本民生支出,、財政供養(yǎng)人員經費,、運轉經費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,核定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的測算范圍和標準,,并根據政策變化情況,,每年適時予以調整,。
(一)基本民生支出。主要包括落實教育,、社會保障,、衛(wèi)生健康等領域國家統(tǒng)一制定的政策,重點保障以人員或家庭作為直接補助對象的民生補貼類項目,,以及有明確保障范圍和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,。
(二)財政供養(yǎng)人員經費。包括國家統(tǒng)一出臺的基本工資,、獎金和津貼補貼,,規(guī)范的地方津貼補貼、事業(yè)單位績效工資,、工資性附加支出和離休人員離休費等項目,。
(三)運轉經費。包括縣級機關事業(yè)單位自身運轉,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(fā)生的公用經費支出,。
(四)其他必要支出。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債務付息支出等,。
第四章 資金分配和預算下達
第七條 財政部按照獎補結合的原則,,主要根據縣級“三保”等必要支出需求,、省級財政調控努力程度,、財政管理績效及特殊因素等,采用因素法對省級財政分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,。其中,,對縣級“三保”等必要支出需求,,結合按財政困難程度,、“三保”支出占財力比重,、人口等測算的綜合系數予以補助,;對努力改善縣級財力均衡度、提高縣級財政管理水平的地區(qū)予以獎勵,;對落實黨中央,、國務院有關精神的特定區(qū)域和事項給予階段性支持。根據縣級財政運行實際情況,,動態(tài)調整獎補資金比重等,,加強對“三保”保障壓力較大地區(qū)的傾斜支持,。
第八條 為支持地方提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水平,,財政部按照一定比例,,對縣級財政“三保”等必要支出需求,,結合綜合系數給予補助,,并加強相關轉移支付的統(tǒng)籌銜接。
第九條 為引導激勵地方各級財政將財力向基層,、向困難地區(qū)傾斜,,改善縣級財力分布橫向、縱向的均衡度,,縮小縣域間財力分布差異,,對努力改善縣級財力均衡度的地區(qū)給予獎勵。
(一)橫向獎勵,。按照各地縣級財力均衡度進行獎勵,,重點獎勵均衡度較高的地區(qū)。
(二)縱向獎勵,。將各地年度間縣級財力均衡度進行縱向比較,,對改善的地區(qū)給予獎勵。
第十條 為引導地方強化縣級財政管理,,依據縣級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評價結果,,對規(guī)范預算編制、加強執(zhí)行管理,、增強財政可持續(xù)性等,,予以獎勵;對不切本地實際違規(guī)增加財政供養(yǎng)人員或財政管理出現重大失誤的地區(qū),,予以扣款,。
第十一條 為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精神,,對鞏固和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(xiāng)村振興有效銜接,、重大減收增支等特定區(qū)域或事項,可通過定額補助等方式給予階段性支持,。
第十二條 為保障各地區(qū)財政運行的穩(wěn)定性,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平均增長率為基準,,對超過(或低于)基準增長率一定幅度的地方適當調減(或調增)獎補資金額,。調減(或調增)相關地區(qū)獎補資金額所余(或所需)資金,財政部不調劑他用(或另行安排),,在保持獎補資金總規(guī)模穩(wěn)定的基礎上,,通過一定比例放大(或壓縮)的方式調整各地獎補資金額度。對連續(xù)多年調減(或調增)獎補資金額的地區(qū)可適當放寬增幅(或降幅)控制,。
第十三條 財政部組織各地財政部門對基礎數據進行核對,。對于因基礎數據等因素產生的測算誤差,,在以后年度分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時予以補正。
第十四條 省,、市級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(qū)實際情況,,安排資金與財政部下達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一并使用,筑牢兜實基層“三?!钡拙€,。
第五章 監(jiān)督管理
第十五條 財政部根據工作需要,對地方分配,、管理和使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,。
第十六條 財政部對“三保”保障出現問題,、財力均衡度過低,,以及違規(guī)安排使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等問題突出的地區(qū),依法責令改正,,并對有關人員予以約談或依法給予處理處分,。
第十七條 各級財政、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,,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分配,、使用管理等工作中,存在濫用職權,、玩忽職守,、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,依法依規(guī)追究相應責任,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八條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據本辦法,,結合實際情況,制定本地區(qū)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,,并報財政部備案,。
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。2019年8月16日財政部發(fā)布的《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預〔2019〕144號)同時廢止,。
【記者】黃博超
【來源】財政部網站 南方農村報